近日,肥东的徐先生求助称,自己的挖掘机在四年前被当地国土局扣下,在缴清了罚款之后,徐先生去停车场拿车时,没想到停车费竟要三十多万。
徐先生告诉记者,2014年他从一家日立公司租了一台挖掘机,打算回乡下挖塘。此后,他随手将挖掘机借给了朋友,没想到朋友竟用挖掘机干起了非法盗采!因为非法盗采,这台租来的挖掘机被肥东县店埠镇国土分局扣下,停放在了肥东县合蚌路上的一家私人停车场。徐先生说,由于朋友跑路,罚金只能自己来承担,但是自己的经济条件有限,罚金直到2017年3月才缴清。交完罚款后,徐先生带着国土部门开具的放行单来到了停车场。
停车场工作人员表示,大型挖掘机的停车费一天要200,停了这么多年需要支付21万停车费。徐先生找来熟人来讲情说需要交14万,然而自己还是没有条件支付这笔费用,就和日立公司协商,日立公司表示同意出钱,但需要开发票,但停车场表示不能开发票。
经过数次协商,双方始终谈不拢价格。事情一直拖到了今年3月,徐先生只好又找到了店埠镇国土分局负责此事的一位陈局长,通过协调,停车场负责人答应徐先生只要付清8万块钱现金,就可以放车。可拿着钱来到了停车场,停车场负责人却又反悔了。这件事因此再次被搁置了。
看停车费用一天天地增加,徐先生想要拿到车的希望越来越渺茫。11月2号上午,记者和徐先生又来到了这家停车场。停车场内停放了不少货车以及特种设备作业车,徐先生的挖掘机也在其中。在停车场办公室的墙上,悬挂了一块由肥东县价格监督局监制的明码标价牌,上面注明了车辆的收费标准。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了该停车场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的收费标准是通过物价部门备案了的。对于徐先生想要还价的请求,这位负责人拒绝了。在该停车场的财务室,工作人员调出了徐先生的挖掘机被扣的具体时间,按照此收费标准算下来,截止到2018年11月2号,徐先生需要缴纳31万5千600元的停车费。
11月2号上午十点多,记者和徐先生来到了肥东县物价局,所有办公室都被反锁,无人应答。紧接着,记者和徐先生又去到了肥东县店埠镇国土分局,不巧的是,负责此事的陈局长外出开会了。随后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界人士。由于肥东县店埠镇国土分局当年没有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律师认为,该行政机关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不仅如此,张律师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查封扣押、保管财务时所产生的费用,应当由行政机关,也就是肥东县店埠镇国土分局来承担。张律师建议徐先生在收集相关证据之后,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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