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潘闻博)今日(1月9日),江苏多名市民向新京报记者反映,通过疫苗本上的疫苗批号,查询到孩子服用时疫苗已过期。江苏淮安金湖县政府回应称,黎城卫生院存在给部分儿童口服过期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的情况,已封存涉事批次疫苗,对事件展开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追责。
超20位家长称孩子被接种过期疫苗
吴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1月7日下午,他带4岁的儿子到黎城镇卫生院,通过口服形式接种了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之后他翻看疫苗本,发现该疫苗批号显示为“201612158”。吴先生通过网上疫苗查询发现,该批次疫苗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1日,在儿子服用当日已过期。
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女儿年龄将近5个月,1月7日在黎城镇卫生院接种了脊灰疫苗。李女士出示的疫苗本显示,该疫苗批号也是“201612158”,通过网络查询,同样显示于2018年12月11日过期。李女士称,事后有黎城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给他们打来电话,在询问孩子姓名、疫苗批号及接种日期后,确认过期情况属实。
同样,陆先生3个月大的女儿,在2018年12月18日于上述卫生院接种了这一批次疫苗。陆先生、李女士都表示,昨日,金湖县有关领导同家长进行商谈。此外针对此事,家长已报警处理。
据统计,超20位儿童家长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其孩子在黎城镇卫生院接种过过期疫苗。
官方:暂停相关人员工作 将据调查结果追责
针对此事,金湖县人民政府今日通报称,黎城卫生院确实存在给部分儿童口服过期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的情况。
通报表示,事发后有关部门对涉事批次疫苗全部封存,核查疫苗采购及使用情况,从源头保证过期疫苗不再使用;弄清口服过期疫苗儿童底数,以便开展医学观察。
通报称,已邀请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相关专家来金湖县,对涉事批次疫苗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县医院集团密切关注接种儿童情况,并对接种儿童进行医学观察与随诊。
此外,安排县纪委、监委介入调查,黎城卫生院、县疾控中心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暂停工作,配合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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