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7月30日,江苏省召开会议,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推动审批服务的便民化。会上,《“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征求意见稿)》发布。审批服务逐步标准化,使政府工作更有规矩,让企业和群众更有获得感,无疑将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提升治理能力。
2013年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启动以来,江苏从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到出台省、市、县“三级四同”权力清单,再到开展“不见面审批”的标准化,走出一条从“瘦身”到“强身”的简政之道。
力争“减无可减”,权力持续“瘦身”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累计取消、下放、调整887项行政审批事项……”今年1月,省长吴政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勾勒省政府过去5年简政放权的成绩单。
成绩来之不易。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启动后,江苏建立由省长任总召集人的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省审改办”)设在省编办。
江苏省审改办牵头,首先全面取消224项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消除审批的“灰色地带”,随后分批清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原则是,除需转报(申报)国家批准,涉及安全、环保、重要资源布局管控等法律要求必须由省级审批的事项外,能取消的都取消,不能取消的下放至设区市和县(市、区)。“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强化监管,取消审批;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统筹协调,下放审批。” 江苏省审改办主任俞军如是诠释“减无可减、放无可放”。
江苏不仅执行国务院的要求,还按照省领导“沿海发达省份取消下放的事项,我们都要取消下放”的精神,对照浙江、山东、上海、广东和山东简政放权情况,结合江苏实际,在2016年一次性取消下放132项“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
企业的意见得到充分重视。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江苏省审改办组织“问诊于企”“问需于企”“问政于企”系列调研,走访省内1518户企业。2017年7月,第一批、53项“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布,受到广泛好评。
简政放权不止步。今年2月、江苏省两会闭幕不久,第二批、62项“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出台,给企业送上“新年大礼包”。
俞军心中有本账——江苏省级层面目前还有行政许可事项309项。他说:“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必须‘见面’的事项,我省将全部做到‘不见面’,省级层面的应率先实现这个目标。”
除省级政府外,各设区市也根据实际情况大力放权。例如,扬州市先后7批取消、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321项,其中取消68项、调整253项。
江苏还在45个国家级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最大限度实现持“照”即可经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企业登记制度改革深化,今年起全面实施“三十证合一” ;抓“减证便民”,去年各类证明事项省级部门减少78项,13个设区市市本级平均减少68项,96个县(市、区)平均减少79项。
动真格、放真权,权力“瘦身”,给企业和群众真切的获得感!
清单“三级四同”,权力亮明“家底”
江苏政务服务网的首页上,“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板块十分醒目。记者打开其中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再随机点击“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只见权力基本编码、实施主体、实施依据、行使层级一目了然,既能知晓办这项资格认定需要哪些材料、怎样收费、办理时限,还可点击流程图看详情、下载申请表,甚至在线办理。江苏省政务办副主任胥家鸣介绍,江苏政务服务网汇集省市县三级权力事项68万项,其中“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11万项。
在网上公开权力事项,且部分事项可在网上办理,一个重要前提是“三级四同”。
在减少审批事项的同时,江苏把列清单、厘边界作为重要任务。2014年,“517”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架构亮相,其中的“5”指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等5张清单。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各部门一律以清单方式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无审批。
不过,在编制权力清单的过程中,省市县三级权力数量、名称、类型、依据、编码不统一的问题浮现出来。这个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权力的规范行使、动态调整,也将阻碍“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2016年下半年,江苏省审改办牵头启动全省权力清单的标准化工作。为适应网上审批的需要,省审改办还同步编制15个部属及省双重领导单位的“中央垂管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50个省级部门和15个垂管部门的“审核转报事项清单”。同时,编制完成省级部门权力事项、垂管部门权力事项、审核转报事项的“办事指南”,共7797份。
多次征求省级部门、市县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网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两个多月,终于大功告成。印刷厂传来消息,A4纸的清单和办事指南审议稿一共有4.7万多页。提及当日艰辛,江苏省审改办工作人员至今仍颇多感慨。
2017年1月,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统一的“省市县(市、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作为率先实现行政权力“三级四同”的省份,江苏对行政权力亮明“家底”,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也能够更好地接受公众监督。
以“标准化”引领,权力更加规范
2017年以来,“不见面审批”逐渐成为江苏全省普遍的制度安排。今年,江苏省信息中心通过全省经济运行监测平台调查企业眼里的营商环境,83.1%的企业认为“不见面审批”为企业带来便利。“不见面审批”改革的成效得到中央肯定,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成为国内响当当的改革品牌。
今年,江苏在省市县三级,继续梳理、挖掘能做到但尚未实现的“不见面”审批事项,同时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此为突破口,确保“不见面审批”取得实效。
5月起,“我为不见面审批改革献一策”活动在全省开展。短短两个月,江苏省审改办收到459个单位(个人)近2200条建议。编制纸质版、网络版及APP版《便民手册》,同一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一条条建议中肯、实在,也折射出“不见面审批”较高的社会关注度。
与征集群众智慧同步,南京、苏州等7个设区市开展“不见面审批”标准化试点。各试点地区陆续编制实施方案。7月初,宿迁市在市本级和泗阳县启动为期4个月的试点,对试点区域公布的“不见面审批”事项逐项完善办事指南,力求每个服务项目、手续环节、时限节点都有标准可依。苏州市吴江区、相城区和如皋市,还对当地办件量排前15位的审批事项,从流程、费用、材料、时限等逐一明确标准、制定规范。
俞军介绍,《“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审议通过后,各地、各部门应按照《指引》对“不见面审批”事项进行修改完善,尽快实现全省“不见面审批”事项“三级六同”,即事项的公布、实现的方式、基本的流程、申请的材料、办理的时限、缴纳的费用等6个方面标准统一。
标准化将使行政审批可预期、可操作、可验证、可统计分析、可评估考核、可监测监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透明、便捷、高效、优质的审批服务。俞军充满信心:“通过标准化,我们将切实改变个别地区审批制度改革‘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感受度,确保‘不见面审批’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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