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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霸座男”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显示,高铁上,一名男乘客强占一名女乘客的靠窗座位,列车长和乘警劝说无果,理由是:站不起来。该视频在网上引起极大关注。8月22日晚,当事人——霸座男孙某发布视频,向女乘客和全国人民道歉。8月24日下午,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发布调查通报,“霸座”男子孙某被处治安罚款200元,并被纳入铁路“黑名单”。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红艳
通报
治安罚款200元,纳入黑名单
根据网传的视频内容,一名男乘客霸占别人的靠窗座位,不愿坐回自己的座位。当事女乘客叫来列车长后,该男乘客自称“站不起来”。列车长问其是否身体不舒服或者喝了酒,他回答:“没喝酒。”列车长又问:“没喝酒为什么站不起来?”他说:“不知道。”并表示到站下车也站不起来,需要乘务员帮助找轮椅。视频在网上流传后,网友纷纷指责霸座男子。
8月22日晚,霸座男孙某在网上发布道歉视频,称“对乘坐高铁霸占座位事件,深表悔恨和自责,在此我向当事人和全国人民表示诚挚道歉”。视频中,他不再是瘫在座位上的形象,站得笔直,表示将引以为戒,保证今后不再犯此类错误,恳请全国人民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8月24日下午,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关于G334次列车乘客‘霸座’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通报显示,针对近期社会关注的乘客“霸座”事件,铁路公安部门已对事件调查、取证完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款三项之规定,济南铁路公安处给予孙某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依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的管理办法》的规定,铁路客运部门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该旅客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支招
遇到类似事件该怎么办?
铁路工作人员可收集音视频证据,其他旅客也可作证
许多网友也担心,如果自己也遇到类似事件该怎么办?8月24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就此咨询业内人士。对方表示,如果在高铁上遇见占座或要求换座现象,一般人会选择“让”过去。其实,是可以及时找列车长、乘务员反映,将占座乘客劝离。不过,倘若占座乘客不配合,列车上也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扰乱列车秩序的乘客下车后,列车工作人员可将其交由铁路公安机关处置。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1日,《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正式实施。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该《意见》列出7种在火车上的限制性行为,其中就包括“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在铁路站车发生上述行为,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或立为刑事案件的,由相关铁路公安局通报相关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并纳入惩戒名单。而未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上述行为,由铁路站车工作人员收集有关音视频证据或2名旅客以上的证人证言或行为责任人本人书面证明,报铁路运输企业审核、认定后,纳入惩戒名单。
也就是说,如果遇到“霸座”行为,列车工作人员和乘客也可以收集相关信息,上报铁路部门。一旦该信息被认定,在列车上做出《意见》列出限制性行为的当事人,也将被纳入惩戒名单。
注意
以下这7类行为会被纳入铁路“黑名单”
如果在火车上有以下7种行为,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后,当事人个人身份信息将被铁路部门记录,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主要包括:
1 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2 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
3 查处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
4 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
5 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
6 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
7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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