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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夏天,蓝天刷屏,8月份江苏的空气质量是5年来最好的一个月。这样的好天气未来也许会越来越多。9月18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简称“反馈报告”)提请审议。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在治气方面,江苏提出了一揽子新举措,包括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省级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建立重污染天气生产调度令制度等。
环保
建立重污染天气生产调度令制度
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方面,江苏提出了一些新举措。值得关注的是,在加强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方面,江苏将明确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门槛,实现“省级预警、市县响应”,科学实施污染“削峰”管理;省级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建立重污染天气生产调度令制度;对列入应急管控清单的限产项目细化到具体企业、生产线和生产设施,采用限制用电、用水、用气等措施保障落实。
此外,江苏计划年内关闭化工企业750家以上,上半年已关停477家。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2018年年底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制定专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值得关注的是,江苏将制定大气环境质量异常情况预警方案,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打造“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
未来的环境监测网络也将更加强大。具体来说,强化工业园区(集聚区)、化工园区的环境质量监测,并在区内及边界、重点企业厂界、环境敏感目标处,全面建成大气监测预警监控点。在敏感水体、污水处理厂总排口下游安装自动监测设施,逐步提升污染物快速溯源的监测能力。
此外,建成全省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构建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遥感监测系统平台,形成“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2020年,实现所有企业自行监测数据与环境监管部门联网。
旅游
“不合理低价游”咋认定?尽快出台指导价
昨天的会上还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江苏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不合理低价游”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加强旅游行业诚信自律建设,建立健全旅游行业信息公示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将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和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布,并列入其诚信记录。同时加快制定《旅游者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尽快出台全省旅游线路诚信指导价,科学合理地认定“不合理低价”。
教育
普通高中下达计划数较去年增加4万人
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省政府关于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反馈报告》的审查报告提请审议。
对于公众关心的高中教育问题,报告中透露,江苏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高中阶段教育。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充分尊重学生自主选择学习的权利,统筹考虑普通高中资源情况,自主确定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目前各地普通高中下达计划数较去年增加4万人左右,预计全省普职比将达到6:4。
进入老龄社会,我们去哪里养老?江苏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省已建成医养结合养老机构483家,总量位居全国前列,建成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20.8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47.1%。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各类养老床位数已达39.87万张,占床位总数的62.3%。
立法
不动产登记拟明确5日内办结
昨天,《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简称“草案”)提请审议。记者注意到,草案中吸纳了江苏以及省内一些地方的不少好经验、做法,拟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下来。
目前,江苏全省有600多个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公众只需在一个窗口交一次材料,就可以把整个流程走完。对于这样的做法,草案给予明确,即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服务场所设立窗口,统一收取房屋交易、税收申报和不动产登记所需全部材料,实现一窗受理、集成办理。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登记制度要求,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和不动产登记规范,实现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体化。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聪表示,为了便民利民,草案规定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以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三十个工作日办结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应当即时办结。
此外,草案还明确,小区内公用设施将被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同时,拟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赔偿制度。
修法
给投资理财广告上紧箍咒
投资理财广告、互联网金融广告……如今打开网站或者App,总能或多或少看到类似的广告,今后这些广告不能随便发布!昨天举行的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江苏省广告条例修正案(草案)》(简称“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江苏拟对金融、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的广告加强规范。
省工商局副局长杨卫东表示,在金融广告中,修正案草案中明确,涉及金融业务的广告,应当依法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或者审批文件。发布有投资回报预期的金融业务广告,应当以显著方式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予以提示或者警示。
在互联网广告中,修正案草案增加了两条: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条例的各项规定,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告和互联网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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