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省经信委官网公示在我省开展跨区域经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名单(第四批),中盐天津长芦盐业有限公司入选。
作为全国产盐用盐大省,江苏积极贯彻国家盐业体制改革相关要求,支持外省盐企跨区经营,此前,我省已先后公布三批共24家外省盐企被获准在苏定点批发销售食盐。
我省盐业体制改革“总蓝图”《江苏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今年印发。根据方案,允许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后,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食盐行为。
目前,江苏已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打破食盐批发区域界限。省级食盐政府储备已落实到位,地方盐业法规清理、编制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等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已在全国率先建立食盐安全追溯体系。 (付 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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