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不靠谱,还频频以带走孩子相要挟,怎么阻止她?离婚11 年后想变更房产,前妻不配合怎么办?……
离婚复婚5 次,前妻以带走孩子相要挟
南京市民刘先生是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经人介绍认识了妻子并育有一个女儿。结婚四年后,妻子突然跟他提出离婚。本不愿答应的他,怕妻子闹到单位不好看,最终同意了,孩子判给了妻子抚养。
然而,刘先生前妻的性格比较任性,离婚后不久又主动提出复婚,刘先生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可是,复婚不久,妻子又再次提出离婚。就这样,两人从离婚到复婚,复婚又离婚,先后折腾了5 次,每次都是妻子提出什么要求,刘先生主动配合。最后一次离婚后,刘先生的前妻确实消停了一段时间,等她再次联系时,刘先生得知前妻交了一个男朋友,但被对方欺骗,背了180 万的外债。
无奈之下,刘先生拿出180 万帮前妻还了债,但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并每个月支付前妻1 万余元作为生活费。可安稳了没两天,前妻竟然加入传销组织,还一直要求刘先生也加入,并时不时以带走孩子相要挟。对此,刘先生头痛不已,"孩子6 岁了,还要上学,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她?"
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吕金艳律师表示,在双方已经离婚,且刘先生具有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对妻子申请禁止令,禁止女方单独带走孩子。
离婚11 年后想变更房产,可以诉讼解决
年近50 岁的郭先生离婚11 年,当初只因妻子主要在国外工作,两人长期分居,无奈之下选择离婚。"长期分居,钱都是各自管理,婚内有一套共有房产,有贷款。"郭先生说,离婚时双方协议,他一次性补偿妻子35 万元,房产归他所有,贷款也由他偿还,并约定一年之内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她经常在国外,这么多年房子的手续就一直没办。"郭先生说,眼下着急办理,是因为当初考虑给侄子一个南京户口,因此房产证上有侄子的名字,并占有1% 的份额。眼下侄子大了,南京又有限购政策,侄子想在南京买房,就需要把名字从郭先生的房产证上去掉。可上面还有前妻的名字,如果去掉侄子的名字,就需要房产证上所有人签字同意,因此他这才想起来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可11 年过去了,两人虽然很少联系,但电话还是有的。"之前说过这个事情,可后来我打了几次电话过去,她都拒绝接听。"郭先生说,"我想知道如果对方不配合办理,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吕金艳表示,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在前妻不配合的情况下,郭先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法院判决变更房屋产权。(文中咨询当事人均系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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