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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公布对梁莹处分结果: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学科研岗位

核心提示:12月15日上午,南京大学新闻网上发布消息,确认了此前一直网传的内容,即该校年轻教师梁莹受到7项处分,包括面临丢掉教师资格的处理。据了解,这是在该校警示教育大会上公布的。

现代快报讯 (记者 孙玉春 陈彦琳 舒越 )12月15日上午,南京大学新闻网上发布消息,确认了此前一直网传的内容,即该校年轻教师梁莹受到7项处分,包括面临丢掉教师资格的处理。据了解,这是在该校警示教育大会上公布的。

△微博截图

由南京大学新闻中心主办的 " 南京大学新闻网 " 在 15 日上午发布了这条消息—— " 南京大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大会是在 12 月 12 日召开的,地点是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报道中称,南京大学召开此次大会,是为了传达教育部直属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主要内容,同时部署下一阶段该校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要求。

报道中提到,南京大学党委书记胡金波在发言中要求," 以师德师风建设为契机,严把政治关、学风关、作风关,强化责任担当,深化综合施策,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师德师风建设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

梁莹是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因涉嫌论文抄袭、一稿多投,引发社会关注,现代快报也进行了多次跟踪报道。12 月 13 日,关于南京大学给予梁莹 7 项处分的消息已经在网上流传,现代快报也进行了报道,当时校方未直接承认,只是表示以学校最终公开的消息为准。

而在南大新闻网 15 日上午的报道中提到,对梁莹的处理被作为警示教育大会的一项内容,由该校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鸿健公布。称 " 经调查并经我校学术委员会、教师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研究,认定梁莹存在学术道德等师德问题且情节严重,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和规定,我校给予梁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取消梁莹研究生导师资格,将其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终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聘任合同;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撤销其相关人才计划称号和教师资格。学校还责成社会学院、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作出深刻反省和认真检讨,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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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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