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记者从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为切实解决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这一痛点和难点问题,自2018年9月17日起,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专设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受理相关业务。据介绍,非公证法定继承和代书遗嘱继承、受遗赠的可在中山路、华侨路大厅专门窗口受理,同时各大厅落实专人负责咨询。
△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专门窗口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供图
据介绍,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前期成立专项小组,在精简办事流程、完善技术规范、建立面向公证处、法院日常沟通机制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方案,推出了非公证自书遗嘱继承、受遗赠可在各登记大厅窗口。
与以往受理模式相比,本次将材料预审环节前置,由咨询人员一次性告知并指导材料准备,材料齐全的预约受理时间,待全体当事人备齐材料后,可根据预约安排至专窗申请受理,无需再到其他窗口排队等候,减少因材料准备不全或当事人未到齐等导致的多次往返。
下一步,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将结合开展情况,持续完善业务规定。
【 此内容为优化阅读,进入原网站查看全文。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8610-87869823】 产品建议与投诉请联系:jianyi@chinaso.com私人订制热点资讯 关注国搜官方微信
联系邮箱 : hezuo@chinaso.com
联系电话 :(+86 10)88055782
人民网 新华网 央广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央视网 中国政府网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网信网 中国西藏网 中国台湾网 中国青年网 中国证券报 环球时报 经济参考报 半月谈 北京周报 中国日报网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中央电视台 经济日报 光明日报 求是网 中国新闻周刊 中国新闻社 国际在线 中国网
更多热点尽在新闻早班车 请关注中国搜索官方微信